根據(jù)公司工作計劃安排,本著公平公正、合作共贏的原則,經(jīng)研究決定,山東法因數(shù)控設備有限公司擬對以下物料向社會招標,歡迎前來投標。
具體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標書出售日期:2016年5月16號——5月25號
二、開標日期:2016年5月28號——5月29號(具體時間另行明確通知)
三、標書出售方式:投標單位需到我公司現(xiàn)場繳納標書費(現(xiàn)金),標書費繳納后,我公司以電子郵件方式,將標書發(fā)送給投標單位。
四、標書費用:
1、標書費按照以下標準收取:
(1)項目金額50萬及以下的,標書費300元;
(2)項目金額50萬—100萬的,標書費500元;
(3)項目金額100萬及以上的,標書費1000元。
注:每個項目的具體標書費用詳見附表。
2、如參加多個項目的投標,標書費累加計算。
3、上述標書費,我公司為投標單位開具收據(jù)。
4、無論是否參加投標,以及中標與否,標書費都不予以退還。
五、投標保證金
1、投標保證金按照以下標準收?。?/p>
(1)項目金額50萬及以下的,投標保證金2萬元;
(2)項目金額50-100萬的,投標保證金4萬元;
(3)項目金額100-200萬的,投標保證金8萬元;
(4)項目金額200萬及以上的,投標保證金10萬元。
注:每個項目的具體投標保證金詳見附表。
2、開標前,投標單位應將投標保證金以自有公司基本戶電匯至我公司指定賬戶,逾期未繳納投標保證金的,招標單位有權拒絕接受投標。
3、一家單位參與多包投標時,投標保證金以單項目金額最高項的標準計算,最多不超過10萬元。
4、投標保證金的返還:
(1)未中標單位,全額無息返還;
(2)中標單位,部分投標保證金將轉(zhuǎn)為履約保證金,剩余部分在雙方簽訂合同后無息返還。
5、投標保證金返還時間:確定中標單位之后的一個月之內(nèi)予以返還。
六、本通知作為招標文件商務條款的一部分,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效力。本通知與招標公告不一致的內(nèi)容,以本通知為準。
采購招標中心聯(lián)系方式
地 址:濟南市高新區(qū)世紀大道2222號(綜合樓301室)
聯(lián) 系 人:許新 楊明麗 顏娟
聯(lián)系電話:0531-82685296 0531-88751917 0531-82685286
傳 真:0531-82685286
電子郵箱:zjb@fincm.com
山東法因數(shù)控設備有限公司
2016年5月9日
附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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